图书赔偿

1.读者丢失图书后能购买到同一版本的同种图书,在偿还图书的同时,学生加收1元的图书加工材料费,教工及其他读者加收2元的图书加工材料费。

2.读者丢失的图书已经买不到时,学生按图书原价赔偿,加收1元的图书加工材料费;教职员工及其他读者丢失中文书按书价的3倍予以赔款,丢失外文图书按书价的5倍予以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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