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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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社会读者的阅读需求,保持文明的阅读秩序,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 办证对象

凡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办理本馆图书证。

1.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威海的校友。

2.威海市党政机关公务员。

3.威海市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工作人员。

4.与学校有合作的威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管理、技术和科研人员。

二、业务办理时间

办、补、退图书证及年审时间: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办理。

联系电话:0631—5687510。

三、办、补、退图书借证及年审方法

凡办、补图书证均须持本人身份证、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担保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图书馆校外人员办理图书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校外读者办理图书证申请表),到图书馆办理。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办图书证:持上述材料到图书馆四楼馆长室申请办理图书证,符合条件者图书馆开具证明到学校卡务中心办理一卡通,再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开通图书借阅功能,并交纳押金400元,年度服务费50元。押金及年服务费不收取现金,在学校财务收费系统上微信支付。

2.补图书证:遗失图书证者,须立即到学校一卡通中心挂失(或者登录图书馆网站OPAC“我的图书馆”挂失),补办一卡通后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开通借阅功能。

3.退图书证: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并携带图书证、押金单据办理手续,不接受委托他人代办。

4.年审:自办证之日起每满一年,持图书证到图书馆进行年审,审核通过后,续交年度服务费,可继续使用。

四、借阅权限

每证单次借阅量限定为4本,每册借阅时间为60天。对于价值在100~400元之间的图书,每次只能借阅1本。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申请表》上盖章,并承担下列担保责任。否则,不予办理。

(1)保证申请人(被担保人)能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如果申请人(被担保人)未能清还图书或者交清超期滞还金,担保人必须承担为被担保人赔偿图书及交纳超期滞还金的责任;

(3)持证人若长期滞留图书,其所在单位须协助催还。

2.持证人须遵守本馆相关规章制度。凡违规者,本馆视情节和后果作出暂停(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或吊销图书证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一旦吊销图书证,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处理相关事项,则该单位不再具有办理本馆图书证的资格。

3.持证人应按规定时限归还图书,逾期须按相关规定交纳滞还金。拒绝缴纳的,将从押金中扣除,图书证的借书功能同时终止。

4.图书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丢失或者借给他人使用带来相应问题,责任自负。

5. 申办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后仍有借阅需求,需重新填写申请表进行办理。

6.校友办理本馆图书借阅证必须经过学校校友工作与教育基金办公室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7.校内非在编人员也执行上述管理办法,非在编人员包括人才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博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短期培训生、项目临时工作人员。

8.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19年6月18日

附件一:校外读者办理图书证申请表

 


咨询e-mail :tsgxxzx@126.com    馆长信箱:gzxx@hitw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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